我的账户
许昌信息网

自媒体资讯干货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立即登录

如尚未注册?

加入我们
  • 客服电话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xjubao@163.com
  • APP下载

    许昌信息网APP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

  •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许昌信息网公众号

许昌信息网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沈阳出台阶段性政策 职工家庭可用公积金互助购房

2022-09-29 发布于 许昌信息网
西安KTV招聘

  中证网讯(记者宋维东)9月29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沈阳市阶段性支持职工家庭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家庭成员购房无论产权人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就这处房产办理公积金提取。

  此次申请条件包括:在沈阳市购买自住住房,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购房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取人及配偶没有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政策调整相较于原来的政策主要有两点突破。一是放开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提取。以往,仅允许购买住房且拥有房产产权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职工家庭成员购房,无论产权人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就这处房产办理提取,有效提升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的消费能力,更好地保障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二是放开了首付款提取政策。以往,对于贷款购房职工仅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贷款的限额。此次,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效减轻贷款职工家庭的后续还贷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阶段性放开购房提取政策,对在今年10月1日至今年年底期间新购房的提取职工来说没有任何门槛。无论职工购买的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全款购房还是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还是商业贷款购房,均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享有家庭互助提取或提取支付首付的政策红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相关阅读

  • 许昌信息网
    1970-01-01
  • 许昌信息网
    1970-01-01
  • 许昌信息网
    1970-01-01
  • 许昌信息网
    1970-01-01
  • 许昌信息网
    1970-01-01
  • 许昌信息网
    1970-01-01
许昌信息网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

相关分类
热点推荐
关注我们
许昌信息网与您同行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客服邮箱:xjubao@163.com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许昌信息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许昌信息网 X1.0@ 2015-2020